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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博厅水土保持局召开集中办公会议进一步督促全省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查整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为全面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11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查整改集中办公会议,分析全省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会议认为,我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有关市州水土保持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对全省自然保护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摸底,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台帐,为深入开展整改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各有关市州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围绕排查出的325个生产建设项目,认真组织开展了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会议指出,在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有关市州水土保持管理部门下发了监督检查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通过现场再次检查、建设单位整改汇报、监理监测单位季度报告等形式,不断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的逐项整改。对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到位的天祝县神树水电站实施了行政处罚,做到了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会议强调,有关市州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要根据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清理整顿意见,分类处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取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的决定,对保护区内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督促相关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全省自然保护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要进行调查取证,认定违法事实,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行政执法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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